湖州市南浔区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二十五条措施,结合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创新提出95条安全生产措施,严把“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构建全链条安全责任闭环机制,确保安全监管见到实效。
01 压实“四方责任”,严把事前预防关。
按照“三个责任”“三个必须”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构建区、镇、村、企“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四方责任”链条;出台《南浔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造成人员重伤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细化通报、约谈等制度,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亡人事故、“除险保安”指数排名靠后或各类整治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示约谈7家,联合惩戒1家。
02 强化风险治理,严把事中管控关。
严审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禁项目“带病过关”,今年以来,共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易制毒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开展审批服务48次;大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综合运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南浔区安全生产物联感知监测预警”等数字化平台,对全区4324家生产经营场所已完成全覆盖的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共排查各类隐患15452处,完成整改15318处。
03 严格监管执法,严把事后处理关。
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聚焦八大重点领域,强化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监管执法,加大重大隐患、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处罚102起,停产整顿13家;落实“除险保安”工作,专门成立督查检查组,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暗访督查生产经营单位106家,发现隐患532处,下达执法文书77份,立案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