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浔古镇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南浔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经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浔民发〔2018〕94号)精神,决定对2018年在南浔区报名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给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1、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2、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二、申请资料
申请证书奖励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南浔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00-4:30,截至11月23日。
2、联系人:单燕(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电话:3023100/615880(短号),联系地址:南浔区行政中心东2楼217办公室。
附件:南浔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