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年第12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用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08月1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南浔大道-富华路路口路段(违停) | ① |
2 | 强华西路(外环西路-金星街)违停 | ① |
3 | 泰安路(嘉业路至南西街)违停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