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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2年第22号)

来源:聚才人才网 时间:2022-08-06 00:00:00 作者:聚才人才网 浏览量:

南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2022年第22号)


近日,我省金华义乌发生由外省输入奥密克戎BA.5.2变异株引起的本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并已外溢东阳、诸暨、浦江、兰溪、莲都、瓯海等地,我市周边疫情又呈多发散发态势,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健康安全,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注重及时主动报备。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有我省金华义乌、广西崇左、海南三亚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浔返浔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强化核酸检测。所有在浔人员落实好“7天1检”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按要求频次进行检测),倡导市外来浔人员落地后“3天2检”,即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及时检测者“湖州通”将弹窗提醒。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切实做好公共场所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湖州通”等防控措施。进入医疗机构、药店、汽车站、餐饮住宿、商超市场、宗教场所、养老救助机构、教培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点、农集贸专业市场,棋牌室、KTV、酒吧、剧本杀、电影院、健身运动场所等密闭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按要求查验7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举办大型会议、婚宴等聚集性活动,要强化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参加人员前7天行程排查,核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规范发热诊疗行为。除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外,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对可疑人员要加强流行病学史询问,做好信息上报和闭环管理。全区各零售药店须落实抗病毒、抗菌素、止咳、退热四类药物实名登记销售。
  
五、做好个人防护。请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并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少扎堆、少聚集,自觉配合落实核酸常态化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相关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符合条件但尚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的在浔人员,尽快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携手护卫城市安全和个人健康。

南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图片


来源:南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姚佳

出品:南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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