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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聚才人才网 时间:2016-11-17 11:20:46 作者:聚才人才网 浏览量:

各镇、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南浔古镇管委会综合科、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实施全省“千企千师”行动计划,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6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79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3〕15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2016〕7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南浔区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主要选择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以及南浔特有的传统技艺传承和传统行业。
二、工作任务
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行科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二)促进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的交流平台。
(三)促进人才培养。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做好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工作,为企业及社会培养技能骨干,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年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应带徒不少于5名。开展带徒授艺的企业,应签订师徒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学徒工资和师徒津贴等内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徒期限,学徒期应不少于1年。
三、申报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建立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有技能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荣获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首席技师、湖州市南太湖新技师及各县区首席技师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技术项目:企业重视研发和创新,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技能大师承担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等。
(三)有配套保障:企业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视,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共同成立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工作。
(二)申报单位填写《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提交申办报告,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送所在地镇(开发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
申报材料应包括:
1.《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表格,邮箱:529421180@qq.com);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南浔区+企业或者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团队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的工作计划、主要方向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3.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技能大师和工作室团队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个人专著、论文、相关证明等。
(三)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办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审。
(四)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支持措施
(一)对评审确定的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二)对确定的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优先列入南浔区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单位,可申报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
(三)对确定的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的申报。
(四)对工作室成绩突出的技能大师,优先列为省、市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的对象,优先推荐“湖州市首席技师”、“浙江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等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我区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对镇(开发区)、古镇管委会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镇(开发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南浔古镇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带徒传艺等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申办单位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对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各镇(开发区)、古镇管委会要认真做好项目考核评估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考核评估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按时保质完成考核评估工作。
七、其他事项
各镇(开发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古镇管委综合科会做好推荐南浔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于2016年11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区科创园7楼714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俞薇,联系电话:3919066。
电子邮箱:529421180@qq.com
附件: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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