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0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马秘[2009]27号)及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9]68号)精神,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丰富实践经验,提高毕业生的职业综合素质,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按照《马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当涂县高校毕业见习生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拟采取见习基地与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确定部分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毕业生就业见习信息公告如下:
一、见习基地及需求
见习 基地 | 见习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岗位 要求 |
县就 业管 理服 务中 心 | 保险征缴 | 专业不限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学历 | 2 | |
公共就业服务 | 专业不限 | 2 | |||
合计 | 4 |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一般为6-12个月。见习期间提供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助,由县财政和见习基地各承担50%。
三、见习申请活动安排
1、欢迎尚未就业的当涂县生源2013、2014和2015届(已取得毕业证书)毕业生、且有就业见习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报名,2015年6月1日前请毕业生本人携带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办公室(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中路)办理申请、登记手续(联系电话6798718),填写《当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需将本人学籍档案转至当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3、县人才中心将根据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安排就业见习岗位,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与见习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内有合适的工作岗位,县人才中心将优先推荐。
4、高校毕业生见习期结束后将由县人才中心进行就业见习鉴定,鉴定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当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