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要求,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乡镇辅助执法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0日,共5天
公示期间: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锦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应时应署名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限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3708110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泰安西路260号朱坞村综合楼五楼
邮编:313009
浙江锦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