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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浔区公办幼儿园编外副园长选聘公告(二)返回公告列表 >>

2022-07-0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选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副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编外副园长2名。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二)南浔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层或园级领导任职经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需经现幼儿园同意方可报考,否则视作资审不通过)。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等教育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9:0016: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南浔镇向阳路261号,南浔教育学院一号楼二楼。

(2)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证件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南浔区公办幼儿园编外副园长选聘报名表

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另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工作(任职)经历证明,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9日;

其他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地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800字的个人事迹简述。

3.资格审核:区教育局成立选聘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线下面试,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面试时间初定7月10日(星期日),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即考核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对象

(四)公示 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教育局公布岗位,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幼儿园(选岗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s://www.zjnxedu.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选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2年南浔区公办幼儿园编外副园长选聘报名表


南浔区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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