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3〕44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15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用途的通知》(浙商务发〔2015〕115号)、《南浔区关于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的通知》(浔商务联发〔2015〕36号)、《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浔政办发〔2014〕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企业申请,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等单位成立联合验收组对各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实地验收和审查,出具了《2017年南浔区“丰巢快递柜”建设验收表》、《关于南浔区“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项目的验收意见》,现将2018年度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农村电商服务站、智能投资终端)申报项目公示如下:
南浔区2018年度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农村电商服务站、智能投资终端)补助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备注 |
1 | 湖州惠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个村级电商服务点。 | 9.9 | 3000元/个 |
2 |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个村级电商服务点。 | 8.1 | 3000元/个 |
3 | 浙江丰巢科技有限公司 | 36个智能投递终端 | 18 | 5000元/个 |
合计 | 36 |
公示期为2019年4月19日-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南浔区商务局、南浔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2-3010665,0572-3026760。
南浔区商务局南浔区财政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