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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若干意见

来源:聚才人才网 时间:2019-01-14 09:55:05 作者:聚才人才网 浏览量: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

和培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新政策,大力实施创新发展和人才强区战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活力,推动人才、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南浔实现赶超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引进产业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我区“3+3+N”产业紧缺急需专业,首次进入我区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人才,给予生活津贴。标准为:A类人才50万元,B类人才30万元,C类人才15万元,D类人才6万元,E类人才2万元,F类人才1万元,分三年发放。

二、大力引进海内外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对本地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创新长期人才(含“外专千人计划”)的,在原有资助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本地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在原有配套的基础上,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给予3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团队的,在给予配套资助的基础上,每增加固定资产实际投入1000万元,追加配套资金100万元,所获资助合计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国际顶尖,有特别重大影响、成果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资助最高不超过2亿元。

三、加强海外智力柔性引进工作。鼓励企业引进、转化海外高端人才智力项目。对我区企业引进,经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批准的海外智力项目,给予企业1:1配套资助;对经市外专局批准的海外智力项目,给予企业1万元配套资助。

四、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企业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在职人员新取得职称证书满1年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给予3万元/人一次性奖励,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5万元/人一次性奖励。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政策,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国家级奖项的,给予20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钱江技能大奖、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首席技师等省级奖项的,给予5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资助。

五、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孵化器,大力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对入选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20万元配套资助;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建站启动经费,新引进博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万元/人。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人才创业孵化平台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六、优先支持特色小镇等平台引进产业人才。将符合“智能电梯小镇”、“丝绸小镇”、“湖笔小镇”等特色小镇产业需求以及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区,我区“3+3+N”产业需求的人才和团队列为重点引才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七、加大市场主体引才奖励力度。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人才中介机构,鼓励各类人才服务中介、社会个人为我区招才引智。对在海外及市外设立异地引才工作站并有效发挥作用的,经绩效评估,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经费。对推荐人才落户我区,并全程帮助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才服务中介或社会个人,每引进1人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推荐人才落户我区,并全程帮助申报省“千人计划”、“特支计划”的人才服务中介或社会个人,每引进1人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八、建立健全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制度。不断优化人才激励举措,实施《南浔区企业人才参加集合年金试行办法》,搭建“1+2+N”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运行平台,积极引导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浙江省核发的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等人才参加。

九、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对引进的符合A-E类(见附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其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后,享受3年内免交租金优惠。

十、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湖州服务绿卡”。协调解决人才居留落户问题,在就医、子女入学、免费停车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服务。建立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参加疗休养或健康体检活动。

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与现有其他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此前发生的人才引进培养等与本意见不重复的,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要强化人才发挥作用的考核,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评价、激励人才,建立淘汰退出机制,每年组织绩效评估,实行人才项目全程动态管理。本意见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浔区人才引进分类目录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南浔区人才引进分类目录

根据我区实际,人才引进分类目录为6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重点人才、省级重点人才、市级重点人才、优秀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用A、B、C、D、E、F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的发达国家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青年学者、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一流学科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省级重点人才。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特支计划”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层次人选;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主持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一流学科负责人;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级“海外工程师”;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市级重点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人才;市“11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博士后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主持人;湖州市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湖州市青年科技奖;企业中具有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优秀人才。市“1112人才工程”后备人选;企业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具有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F类:紧缺急需人才。经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我区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中级职称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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